4月11日,我馆为领区中国公民签发了第一本电子普通护照。这标志着我馆中国公民电子护照颁发工作顺利启动,也标志着我馆中国护照颁发工作迈上新台阶。
5月1日起,我馆正式开始为领区中国公民颁发电子护照。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现场采集指纹和签名。当日起,我馆不再颁发非电子护照,原版护照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申办电子护照收费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