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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证须知(2023年版)
2020-07-24 10:49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住址或工作地址应在埃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或西北地区。 

  2、申请人应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国护照及有效的加拿大长期居留证件(如枫叶卡,或工作许可,或学习许可)的申请人的公证申请。为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限于在加拿大境内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应当在当地有合法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3、申请公证事项主要有:

  (1)不涉及财产处置的声明书或委托书。详情请查看本文第4项:“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2)文书的签名(印鉴)属实。

  其他类别的文书,原则上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然后按照认证程序向总领事馆申请办理认证。

  4、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1)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或不合法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或虚构事实或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 

  (2)涉及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的公证。

  (3)涉及股权交易,或贷款,或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

  (4)“担保性委托书”公证。“担保性委托书”是指委托人向他人借贷时,出借人要求委托人出具的,以授权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的人)全权处分相关房产作为归还借款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委托书。

  (5)合同或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 

  (6)出生公证、死亡公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

  (7)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公证。

  对上述总领事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如事实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向中国相应公证机关申办公证,如申请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或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申请人可在总领事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等代为办理的委托书公证。如事实发生在总领事馆领区的,应向当地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如需拿到中国境内使用,则应续向总领事馆申办认证。

  二、所需材料

  1、逐项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它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有效的在加合法长期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枫叶卡(正反面复印),或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等。

  4、根据申请公证种类,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见《公证种类、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及具体要求一览表》)。

  5、需要公证的《声明书》或《委托书》原件。

  注:申请人草拟《委托书》或《声明书》等时,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建议将文稿存在U盘里,方便到达领事馆后修改。请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待领事官员审核通过后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日期。

  公证种类、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及具体要求一览表

  种类

  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具体要求

  委托书 

  1、委托书文本原件;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户口本或存折);3、涉及夫妻双方的,还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2、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真实和完备;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寄养委托书公证 

  1、委托书文本原件;2、被寄养人的身份证件;3、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如儿童出生证)。 

  应由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提出,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声明书 

  1、声明书文本原件;

  2、与声明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等。

  1、申请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2、声明书的内容由声明人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指纹公证 


  申请人应当亲自申请,在领事官员面前捺指印并签名。 

  在固定格式文书上的签名属实公证 

  有关固定格式文书原件。 

  1、有关固定格式文书一般指国内法院要求的诉讼委托书等司法文书或银行的表格或单据等;2、申请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字。 

  三、申请方式

    请提前将公证申请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documentary@chinaconsulatecalgary.com。总领馆将回复邮件请申请人补充材料或通知其来馆办理具体时间。

  如有需要,申请人应同意根据总领事馆要求再次补充材料。

  四、办理所需时间

    1、普通办理:我馆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完整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寄出办理好的新证件。

  2、如无特殊情况,我馆暂时不提供加急办理和特急办理服务。如有紧急情况,请通过电子邮件documentary@chinaconsulatecalgary.com联系总领馆。

  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核实情况和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时间延长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取证及收费

  1、取证:如无特殊情况,我馆通过回邮方式寄出办理好的新证件。请在提交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同时准备一个已付费的回邮信封(Canada Post Xpresspost,信封上的收信人地址必须是申请人地址,回邮信封请勿封口),以及用于支付证件费用MONEY ORDER/BANK DRAFT(收款人: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金额参照总领馆收费标准)。

  请申请人记好Tracking Number以便查询邮寄状态。

  总领馆不承担邮寄过程中造成的任何证件及有关材料延误、丢失或损毁的责任。

    2、 费用:普通办理(10个工作日):民事类公证:每份30加元;商事类公证:每份60加元。如办理一式多份公证,正本收费不变,副本每份10加元。

加急办理(3个工作日):每份加收35加元;特急办理(2个工作日):每份加收50加元。 

  六、咨询联系

  1、电子邮件:documentary@chinaconsulatecalgary.com(推荐使用,工作日24小时内答复)

  2、电话:1-403-537-6905 人工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am-12:00pm;下午2:00pm-3:00pm(咨询人数较多,占线情况经常发生,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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