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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赴华签证要求的通知
2022-08-20 01:30

    自加赴华普通签证要求如下:

    一、可凭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或有关单位邀请函申请商务(M)、访问(F)签证。无需再提交签证邀请函(PU)。

    二、可凭有关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工作(Z)签证。无需再提交签证邀请函(PU)。

三、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随居(S1)或探亲(S2)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此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

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赴华团聚(Q1)或探亲(Q2)签证。此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高端人才可凭《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人才(R)签证。

六、留学人员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申请长期学习(X1)签证。

七、上述申请(R字签证除外)须正常缴纳签证及服务费。

中国驻卡尔加里总领馆领区(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人员办理签证事宜请向卡尔加里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https://bio.visaforchina.org/YYC2_ZH/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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